今天是
首  页 | 钢厂动态 | 钢厂价格 | 宏观经济 | 行业新闻 | 市场分析 | 河南钢市 | 各地行情 | 求货信息 | 供应信息 | 不 锈 钢 | 有色金属
期货行情 | 专家点评 | 钢厂资讯 | 加盟企业 | 政策法规 | 阳光下载 | 钢材知识 | 企业管理 | 企业招聘 | 网址大全 | 钢铁社区 | 电脑医院

精华资讯看点

建筑钢材市场价格即将回升
期货“新规”将给中国经济带
专家:关注当前钢材市场的几
发改委提醒投资反弹
中国式渐进路线
通钢股份公司二炼钢厂靠品种
水钢炼钢厂成功开发冶炼70
央行加息后 钢材走势大预测
美国进口钢材交易冷清
钢铁业政府主导式重组提速
您现在的位置:天天阳光钢铁采购网 >>政策法规>>正文
《期货管理条例》4月15日起施行
www.ttygw.com 2007-03-20 09:38:16.0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89号国务院令,公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条例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新华社3月16日受权播发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全文。 

    据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同现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相比,新条例将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商品期货交易扩大到商品、金融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分8章,91条,包括总则、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基本规则、期货业协会、监督管理、附则。 

    据介绍,考虑到金融期货推出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成为重要的市场参与者,期货公司被定位为金融企业,因此,新的条例删除了原条例中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期货交易、不得为期货交易融资和提供担保的禁止性规定。 

    针对现阶段期货市场风险特征,新条例进一步要求期货市场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市场风险控制制度,如设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建立投资者利益补偿机制等。 

    新条例还在完善期货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和完善对期货公司及其他市场主体的监管、国有企业参与期货交易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