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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虚假承诺将被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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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ttygw.com 2007-04-11 09:52: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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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擅自泄露应聘者个人信息和资料、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或者作出虚假承诺最高将被有关部门罚款3万元……这是广西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办法》,对区内的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招聘单位招聘人才和人才应聘有明确规定。其中包括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有5名以上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作出虚假承诺、为非法的招聘单位推荐人才、擅自发布或者泄露人才个人信息和资料,以及委托、挂靠、转让、承包、租赁经营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办法》规定,招聘单位招聘人才,应当如实向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报送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条件和待遇等相关资料,出具相关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并在招聘现场如实公布相关资料;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为不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以及向应聘人员收取费用、扣押应聘人员学历证书等证件,或者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办法》规定应聘人才向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招聘单位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才离开原单位的,应当依法办理离职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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