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今年已经淘汰落后炼铁产能74万吨、炼钢产能20万吨。去年,没有违规核准新的增加钢铁生产能力或者搬迁改造的钢铁项目、没有核准新的电解铝项目。这是6月22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节能减排新闻发布会获悉的。
辽宁省为控制钢铁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发展,严把行业准入和项目核准关口,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包括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六个高耗能行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两次公布企业221户,目前已有192户相继停产,剩余的29户也没有正常生产,这29户企业今年前5个月用电仅为750万千瓦时,差别电价政策效果已显现。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建立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制度。从区域、产业、行业等三个层面进行了分解,而且分解到各个年度。在2005年就将万元GDP能耗和水耗指标纳入到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内,今年加大了考核力度,万元GDP能耗指标由原来的三档40分提高到二档60分。 从源头抓起,在全省建立“能耗准入”制度。去年制定发布了《辽宁省产业能效目录》(2006版),作为各级投资、土地、环保、信贷等部门在审批各类项目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和节能执法的标准,确保新建项目和老企业改造项目都能达到节能标准。去年共否决了142个项目,关停了52家高耗能、重污染的企业。还强化全过程控制,构建覆盖全省的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开展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鞍钢等64家企业,承担着“十一五”节能85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任务。2006年这些企业完成节能274万吨标准煤,其中鞍钢完成88万吨标准煤。
据辽宁省经济委员会介绍,辽宁是一个能源消费大省,年能源消费量占到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7%,而由于资源禀赋严重不足,能源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50%。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为了控制钢铁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发展,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随着一些政策措施的逐步到位,节能减排效应已经显现。2006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实现1.7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2%,远远高于全国1.23%的平均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实现2.92吨标准煤,同比下降6.1%,处于全国先进水平;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削减指标完成的也很好,处于全国中游水平。今年一季度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幅度更大,高达9.04%。 |